回到北京拆迁律师首页 |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北京拆迁律师网
首页 | 媒体报道 | 拆迁程序 | 强制拆迁 | 征地拆迁 | 拆迁维权 | 拆迁估价 | 拆迁裁决 | 违章建筑 | 法律法规 | 实时动态
首页>>强制拆迁>>                   国家发文强拆不被允许

 

  那么,这一切的强拆行为是政策的支撑,还是某些人的非法妄为呢?

  本网记者调查得知,颍东区政府执行的是阜政办秘[2010]16号《关于印发阜城三角洲东岸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然而,按照该《通知》规定,李华才的居住地不在拆迁范围内,拆迁地与此地相距约3公里。

  2011年3月,中央纪委、监察部曾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6次全会部署,切实加强对征地拆迁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监察,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该通知还指出,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前已经作出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但尚未组织实施的项目,不得再组织实施,要依法由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强制执行。

  截至发稿时,记者并未接到沈主任的回电,如今,李华才一家人仍居住在遮阳篷下,等待着党和政府公证的处理。(文/一兵)

 

 

 

北京拆迁律师

 


首页 拆迁安置 拆迁程序 强制拆迁 征地拆迁 拆迁维权 拆迁估价 拆迁裁决 违章建筑 法律法规 实时动态
百度搜索优化 本网站部分资料来自网络,只为学习和研究之用,作者若有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更正!谢谢您的支持!
北京拆迁律师 咨询电话:13701137157 邮箱:lvshizhang@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