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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拆迁维权>>                   拆迁档案材料疑遭更改 安置宅基地上被侄女建房

 

中国江西网新余讯 记者漆玉梅报道:近日,记者接到新余76岁老人宋运娇反映,称其与大哥共有的老家宅基地,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却被侄女建房占用。后经过查询得知,有人更改拆迁档案材料,土地证上主人也两易其名。

据宋运娇介绍,她嫁给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沿岙村卢家的二子卢运杰后,来到新余市参加工作定居。

2004年,宋运娇老家父母的祖屋因政府建公园需拆迁,当时章贡区水东镇政府拆迁办通知她,去办理相关拆迁事宜。由于宋运娇夫妇比较忙,于是将1995年所发的两份土地使用权证交给她侄女——大哥卢昌辉的女儿卢忠俊,全权授权委托她去办理拆迁补偿、安置等事宜。

2007年,水东镇政府将两套宅基地安置给了宋运娇和她大哥卢昌辉,但是未发放宅基地证,只有一份与政府签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此后,宋运娇一直没有过问宅基地一事。

2010年,宋运娇的儿女准备到宅基地建房子,却发现卢忠俊已经该基地上建起了楼房。

2011年4月,宋运娇查询发现祖屋的拆迁档案材料有人为改动痕迹,写有“宋运娇”名字的土地证改成了“卢忠俊”,且宋运娇相关授权委托书等材料档案里也没有。

等到2012年4月再去查询时,土地证上名字又被改成了“卢昌辉”,而卢昌辉早在2007年10月就过世了。

对于拆迁档案材料被指遭涂改一事,水东镇土管所王所长称,调查时都是用铅笔先填写的,后来是用钢笔重填的,当然这在法律上是违反规定的。

之后,记者又来到赣州市国土资源局章贡区分局征地拆迁管理科,科长李光明告诉记者,对此事今年7月14日已作出答复:此事属宋运娇和亲属之间继承权的争议,不属于土地权属争议调处范围。建议当事人通过向有管辖权的职能部门反映,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科员刘金洪认为,从其中一份土地登记申请表上的签名的确被涂改过,可到法院以篡改法律文书嫌疑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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