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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拆迁维权>>                   祖孙三代为分拆迁款闹上法庭

 

江都男子阿正离世后,妻子小静带着孩子和公婆生活在一起,直至房屋被拆迁,三代人为拆迁补偿款的分配问题起争执,并闹上法庭。近日,在江都区法院的调解下,三代人和好,再次“三世同堂”。

【争执】

为分拆迁款,三代人闹上法庭

老郑夫妇都是江都人,20多年前,老郑夫妇以单位集资建房的形式,建造了一套房屋。2005年,政府允许该套房屋办理房产证,老郑夫妇就把房子登记在了独生子阿正的名下。

两年后,阿正和江都姑娘小静登记结婚。婚后,一家四口人生活在同一屋檐,过得其乐融融。然而,不幸的是,在小静怀孕期间,阿正病故。2007年年底,小静生下女儿童童,后继续和老郑夫妇一起生活,且三代人一直相处得比较和睦。但是,这样的生活在去年被打破——

去年,他们居住的房屋被征收,老郑夫妇和小静与征求单位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确定以货币补偿的形式进行征收补偿,补偿款共计80多万元。房屋被征收后,老郑夫妇和小静母女在江都分别租房生活。然而,就在相关部门准备向他们发放征收补偿款的时候,老郑夫妇和小静却因拆迁款的分配问题起了争执,后双方都不愿妥协,争执不下。去年9月,老郑夫妇把小静母女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来确认各方权利。

【和解】

经法官调解,和好再同堂

去年年底,江都区法院受理此案。由于原被告双方并没有证据等方面的问题,也无其他争议问题,该案的判决对于法官而言,几乎像做一道除法题目一样简单。但在审理该案期间,法官经对原被告双方的生活状况进行走访调查发现,该案并不能一判了之。

原来,老郑夫妇和小静母女名下都没有房屋,且都没有多少积蓄,如果依法判决,双方虽然都拿到了自己应得的补偿款,但仅凭各自手中的钱,无论哪一方在江都城区都不能购买到合适的房屋,如果就这样简单地一判了之,非但不能解决他们之间的矛盾,反而会让这个家庭分崩离析,双方经济都陷入紧张。北京拆迁律师  拆迁律师

 

此外,法官还了解到,除了此次纠纷外,老郑夫妇和小静并没有其他矛盾。在该案审理期间,老郑夫妇和小静也都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为了拿出更好的解决方案,修复老郑一家的家庭关系,法官在征得老郑夫妇及小静的同意后,通过多次走访,在江都城区为他们寻找了一处三室一厅的二手房屋,该房屋售价70万元左右,无论是价格、房屋面积还是地理位置等,老郑夫妇和小静都比较满意。

近日,老郑夫妇和小静母女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达成协议:双方将拆迁补偿款中的70万元左右用于购买一套房屋,该房屋登记在童童的名下,不得变卖,老郑夫妇和小静享有永久居住权;剩余拆迁补偿款扣减房屋产权变更手续所需的税费、装修费等费用后,由老郑夫妇和小静母女平分,在此基础上,小静母女补贴老郑夫妇两万元;童童负责赡养老郑夫妇,该义务由小静协助履行。(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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