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蔡金霖)5月23日至24日,文昌市法院成功执结3起行政非诉审查与执行案件,拆除3名被执行人在村集体土地上违规建设的房屋,将被占用的集体土地退还给2个村民小组。 据了解,2013年文昌市文城镇北架村委会北架头仔村民邢某将其祖宗继承地出租给许某,租期10年。双方签订《协议书》并经北架头仔村民小组全体村民代表签名同意。该宗土地规划地类为草木园地,2013年3月许某未经依法办理用地手续,擅自在土地上搭建铁棚简易房,用于汽车电焊及修理。2013年上半年瓦灶村民小组经集体会议讨论通过,将村道右侧土地安置给村中8户村民作为宅基地使用,黄某涛分得一块地后在土地上建设铁棚简易房用于挖掘机修理。该村民小组另一村民黄某良在分得土地,将土地出租给莫某,租期为10年,2013年11月莫某开始在土地上搭建铁棚简易房,建汽车修理厂。北京拆迁律师 拆迁律师
对于上诉3起非法占地建筑物的案件,2014年12月文昌市国土资源局分别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许某、黄某、莫某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给相关的村民小组,限期一个月内自行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并对许某、黄某、莫某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但3人并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义务。
2015年6月,文昌市国土资源局向文昌市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法院立案受理。法院向3名被执行人送达了恢复执行通知书、执行风险提示书及报告财产令,但一直到强制执行当天,被执行人均未依法报告其财产。今年5月11日,法院就此3宗案件进行公开听证。5月12日,法院到3处拆迁场地公告相关的拆除违建事项,并告知3名被执行人若不自行拆除,法院将于5月23日及24日上午依法强制拆除。此后,法院干警也多次与3名被执行人联系,释明法律,劝告他们自行拆除,但他们均未予与理会。
为保障执行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文昌市法院邀请国土局测绘人员对拆除的违建进行坐标定位并多次到现场勘查,举行了3场执行听证会,同时与检察院、公证处、供电局、市政府等多方联动,预先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问题。5月23日和24日,文昌法院出警50人次,安全顺利地拆除了3处违法建筑,共拆除违法建筑约135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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