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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拆迁程序>>                   通过司法促进依法行政:把握司法审查的边界

 

如何在适用养老保险时对职工的工龄进行认定?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应该如何认定?哪些信息可以公开?工程建设选址意见书是否与申请人之间有利害关系?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中工商机关对于申请材料是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这些问题都成为行政审判的焦点问题。在座谈会上,大家对于行政诉讼审查的范围展开了广泛的讨论。

 

行政诉讼审查的是行政机关的决定,这种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应该是审查的核心。而立法总是落后于社会生活的发展,同时不同的人对同一法律规范也会形成不同的理解,而理解的差异,会导致执行中形成偏差。在行政诉讼中,对于相关法律条文,往往会发生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理解的不一致,最终产生行政争议。

 

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行政活动呈现多样性和复杂性,因此需要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自由裁量权,这是毋庸置疑的,也是现代行政管理所需要的。但是许多的行政争议,往往不是发生在合法性问题上,而是合理性问题上。在行政诉讼中,我们会面临着对于行政活动的合理性进行审查的问题,随着公众权利意识的高涨,正当程序的意识也已深入人心,对于行政审判的司法审查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注重合法性审查的同时,我们也面临着公众对于合理性审查的诉求,在人民法院坚守司法谦抑性原则的同时,也需要对于行政机关行为的妥适性进行适当审查。依法行政不仅仅要求行政行为合法,更要求行政行为适当。北京拆迁律师  拆迁律师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深情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都肩负着为人民服务的政治使命,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既要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将恣意的行政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同时也要努力维护行政机关合法的执法行为,维护社会秩序。这就要求法官积极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和专业素养,更准确地理解和适用法律,更加准确地理解司法权的边界,更好地维护公民权利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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